日前,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组织编写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教程》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和国务院也一贯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建设工作: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并提出“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以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基本财会人员选配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和开展各类基本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能力。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一贯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设。2004年,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和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等要求,加强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财政部制定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023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由财政部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制度充分考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充分考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充分体现了在新的发展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类型、业务范围逐步扩大,涉税业务发生变化等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益多元的业务发展需要;积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
为了帮助各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组织专家编写了本书,王宾、杨霞、高辉、崔琳、李沣恒等同志指导本书编写,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书编写组既有专家学者,亦有黑龙江、辽宁、江苏、河南等地农业农村部门的一线实践人员,经多次、反复讨论与修改,最终形成十三章四十三节。参加本书编写的人员有余葵、戴琼、陈秀凤、项程程、王书奎、韩宝珠、王庆国、姜丽、李佳文、荣娇凤、郭琳、晏妮、耿黎等同志,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原二级巡视员余葵、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戴琼博士、中国农业大学陈秀凤副教授进行了统稿、修改和完善,余葵、戴琼两位同志完成总篡定稿。
本书对新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力求做到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本书系统介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基础知识;详细讲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方法和新旧制度的衔接办法及调账技巧,每章都编写了来自基层实践的生动案例、会计分录,并做了小结;简要介绍了财产清查、会计报表分析、会计档案管理和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相关内容,是指导和培训农村会计人员学习贯彻新制度的重要辅导材料和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