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2021年12月7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对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系统规范。为积极与《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好衔接,切实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营活动日益复杂、涉税业务不断增加、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的现实需求,2023年9月5日,财政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对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仅更加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属性和核算目标、重新定义了相关会计要素、对相关会计科目和核算要求进行了调整、完善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结构、规范了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还充分吸收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优秀成果而引入了名义金额计量属性;也充分关注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收征管实践,新增了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要求,有利于更好地贴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实际,更好地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更好地学习、理解和应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组织参与制度修订专家和一线实务工作人员编写了本书。本书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实务,在系统介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知识和新旧制度衔接操作技巧的基础上,直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税问题复杂、税收核算能力薄弱的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不同情形进行案例说明,并将相关税收政策依据以引注的方式直接置于案例之后,以方便读者查阅;此外,为满足北京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衔接的特殊要求,本书还专门针对北京地区的新旧制度衔接问题做了系统阐述。
希望本书能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者、会计核算人员提供直接操作指引,也能够为致力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与税收问题研究的专业人员提供重要参考。